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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初,老公公Eric請了年假,我們將有一趟花蓮之旅,距我們上回去花蓮已經兩年了。我喜歡東部,可是又覺得開車走蘇花公路是一件驚心動魄的事,Eric不喜歡搭火車和飛機,對他來說,這兩種交通工具都「不自由」,不是指抵達目的地後的不自由,而是行進間有種被關起來的感覺,怪吧。所以儘管對東部有嚮往的心情,實際上卻很少去。

大學的時候,唸的是大眾傳播,不記得是幾年級的暑假了,參加新聞研習營,結束後可以選擇想去的實習地點,當時我毫不猶豫的選了台東,在那裡待了兩個月,每天看著青山綠水,呼吸著清淨的空氣,跟著原住民朋友上山下海,第一次吃到飛鼠肉,第一次心驚膽顫的咬下青仔檳榔,第一次真正見識到原住民的傳統之美,也第一次體會到原住民相對弱勢的困境,那段日子成了我大學生活最深刻的記憶之一。也許正因為留在我記憶中的美好,東部對我而言,不僅是大家所說的好山好水而已,東部還有我很年輕時的美麗時光。

所以啦,從Eric確定請得成年假起,雖然他想去他沒去過的台南,還是拗不過我的請求,決定來去花蓮囉,呵,對於這點,我不得不承認自己是個幸福的小女人啦。 

10
月初的花蓮行還有Eric的大姐與大姐夫同行,這幾天除了忙手藝書的截稿,還趕緊擬出了行程規劃,我們將沿著台11(濱海)與台9(縱谷)線繞花蓮縣一圈,當預訂的一家飯店、三家民宿都敲定後,我忍不住對Eric說,現在就好想去哦。雖然還有兩個禮拜,可是,我的心已經飛去東岸啦!

PS.
2張照片都是2003年的花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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